| 等 级 |
等 级 图 标 |
所需积分(分) |
| 1 |
 |
30 |
| 2 |
  |
70 |
| 3 |
   |
120 |
| 4 |
 |
180 |
| 5 |
  |
250 |
| 6 |
   |
330 |
| 7 |
    |
420 |
| 8 |
  |
520 |
| 12 |
   |
1020 |
| 16 |
 |
1680 |
| 32 |
  |
5920 |
注:如用户充值金额没有达到上一等级所需积分,则将定位下一会员等级为该万象网吧帐号会员等级。
举例:某用户充值360元,则该网吧帐号会员等级为第6级。
4、吉胜积分生效时间
⑴加入万象网吧联盟
网吧用户每天通过广告获取的“可兑换积分”在乘以相应倍数后在次日加入该万象网吧帐号,记账后可兑换积分可被用户查阅和使用。
⑵加入广告积分的用户
网吧用户每天通过广告获取的“可兑换积分”将在次日加入该万象网吧帐号,记账后可兑换积分可被用户查阅和使用。
⑶加入吉胜拉拉队的用户
网吧用户每月20号后可查询上月所获取的“可兑换积分”,记账后可兑换积分可被用户查阅和使用。
⑷参与有奖问卷调查、产品测试等活动
在活动结束后,可兑换积分将立刻加入该万象网吧帐号,记账后可兑换积分可被用户查阅和使用。
⑸积分许愿池
网吧用户参与积分许愿池并中奖,在当期活动结束后,可兑换积分将立刻加入该万象网吧帐号,记账后可兑换积分可被用户查阅和使用。
5、积分活动的开展及清零原则
吉胜积分活动自活动公布之日起开展,活动期间对作弊行为的用户做以下处理:
⑴第一次发现有作弊行为:该网吧帐号“可兑换积分”扣除100分,“会员等级”降低一等级,用户帐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;
⑵第二次发现有作弊行为:禁止该网吧帐号继续积分权利。积分、会员等级永远处于原始点的位置。
6、吉胜积分有效期
吉胜积分有效期为积分获得之日起至次年年底,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的积分将自动作废。举例:2007年获得的吉胜积分可使用到2008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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